本报讯 两名重庆籍未满18岁少年邱某、任某在上虞盗窃一家企业的账本、财务专用电脑,以此敲诈该企业5万元。日前,上虞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、盗窃两罪,将其起诉至法院。 今年5月23日上午,上虞市某电器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发现,财务室存有税务资料、会计资料的一台专用电脑及账本、发票等企业财务资料不翼而飞,桌上留有一张纸条。次日,该企业总经理接到一个电话,对方索要5万元。他镇静地应答:“5万元太多,给你两三千元吧。”讨价还价中他听出了对方有两人,声音为外地口音,尔后向警方报案。 前不久,上虞警方破获此案。警方还查明,之前他俩还向上虞市谢塘镇王某以投寄恐吓信方式敲诈2万元未果。 |